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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8-01-17 14:38:00   来源: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平市中小学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全市所有参评教师:

  按照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6年度四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答辩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同行业专家审查申报人业绩材料与申报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审范围及数量

  四平市(不包括:梨树县、伊通县)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的人员。

  参加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答辩评审共653人,其中申报高级教师430人(高中段60人、初中段116人、小学幼儿段254人)、申报一级教师223人(高中段50人、初中段36人、小学幼儿段137人)。

  三、答辩时间及分组情况

  答辩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5日

  参评教师入闱答辩时间及分组等情况详见《2016年度四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答辩时间公示一览表》。

  四、答辩评审地点

  四平市实验中学(原四平市第四中学)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017号

  五、相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或其它有效证件进入指定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入闱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答辩人员进入指定候考室后,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时间,服从管理,如有违规按违纪处理,取消评审资格。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的方式进行,每人5分钟,答辩人员自述时间不超过2分钟,自述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履职情况、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业绩、教学业务、教研能力、指导培养教师成效等方面。同时答辩人根据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请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答辩人员。

  5.请答辩人员注意,答辩地点没有停车位。

     联 系 人:孟剑飞

  联系电话:3266173

  附件:2016年度四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答辩时间公示一览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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