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函〔2018〕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所需救灾储备物资按时、高效、安全调拨到位,全面提升我市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发挥好省代储库的功能作用,按照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市政府要求,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四政办函〔2014〕37号)《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指令要求,确保将救灾储备物资按时、高效、安全地运送到指定地点。
二、基本原则
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成立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市财政、市公安、市交通、市商务、市食药监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在预警状态下,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的有关问题。
市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兼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督促相关部门按各自分工完成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工作任务。会同市财政局所属公共物资管理中心做好救灾储备物资清点、交接。涉及省代储救灾物资调拨,做好与省减灾委、省民政厅的沟通和协调。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调拨运输资金保障;负责组织劳务公司及装卸、搬运人员建立应急装卸、搬运方案,确保完成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运任务;会同市民政局做好救灾储备物资清点、交接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车辆交通指挥和引导,为储备物资调运保驾护航。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储备物资应急调拨运输车辆的保障,建立应急运输车辆保障工作机制,根据应急调运需要,组织运输车辆按要求时限将救灾储备物资安全运抵到位。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救灾所需的食品、纯净水等物资的储备。
市食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类储备物资的安全监管。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建立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紧急状态下所需各类物资的准确投放。
(二)紧急事态发生时,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到救灾储备现场集中办公,共同指挥应急。
(三)市民政、市财政、市交通、市公安、市商务、市食药监等部门在应急事态发生时,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形成快速反应。
五、工作要求
(一)凡确定为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的单位,都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无条件地服从大局,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应急调拨运输任务。对违反本预案规定,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及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救灾储备物资调拨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曹 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井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旭武 市民政局局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局长
陶永泉 市公安局调研员
纪庆贵 市交通局局长
申洪业 市商务局局长
太史名华 市食药监局局长
王福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何志新 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
关永辉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宋宜众 市财政局公共物资管理中心主任
徐 平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王庆来 市交通局货运科科长
张淑梅 市商务局市场科科长
张卫国 市食药局应急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