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12月6日,四平市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举行。四平市社保局副局长王涛简要介绍了我市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
截止10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66万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01.14%,比去年同期增加630人,增长0.21%;征缴养老保险费155364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111.29%,比去年同期增加39232万元,增长33.78%。
截止10月末,市本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6.61万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04.32%,比去年同期增加11407人,增长7.37%;征缴养老保险费115048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122.75%,比去年同期增加40728万元,增长54.80%。
2.养老待遇发放情况
截止10月末,全市离退休人数达到21.0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374人,增长5.18%;发放养老金375853.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923万元,增11.22%。退休人员人均工资达到1798.75元,人均增加119.75元。
截止10月末,市本级离退休人数达到13.2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653人,增长15.41%;发放养老金246775.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015.60万元,增19.35%。退休人员人均工资达到1898.63元,人均增加124.24元。
二、市政府启动社会保险三个专项行动
近日,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四平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四平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方案》、《四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下面,我对三个专项行动作以解读:
(一)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将对在本地区工商注册登记,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保缴费的企业(特别是医药、房地产、汽车零部件制造等行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餐饮服务行业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快递服务业、中介机构等新业态行业企业)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此项行动到2018年6月结束。
(二)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工作
将进一步规范缴费申报核定,重点解决参保人员范围不全、缴费基数不实以及其他少报、瞒报、漏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缴费基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专项行动采取实地稽核方式进行,重点稽核2014至2016年度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等问题。实地稽核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户数、人数要达到100%。对以前年度稽核核增的社会保险费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缴。具体实施阶段从10月21日开始到2018年3月31日结束。
(三)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工作
执法人员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杜绝企业恶意新增欠费。全市清收历史欠费总额要达到今年7月末欠费总额的70%以上,力争做到清收全部欠费。专项行动到2018年3月底结束。对在欠费周期内能够发放工资、缴纳税收、缴纳医疗保险费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视为有缴费能力企业,作为重点清欠对象必须限时补缴,同时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当期保费;以上四项均未兑现,且经核实存在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视为暂无能力缴费企业,企业可依法申请暂缓缴纳历史欠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但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当期保费;用人单位存在经营困难、半数或半数以上职工停工、放假或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法发放职工工资(含生活费),濒临破产的,视为无能力缴费企业,作为跟踪关注对象。对有缴费能力企业,在下达《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后仍未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对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并按照规定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强制划拨。各部门将加强联合惩戒。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期间,主要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实行年薪制及享受奖金等福利待遇,企业资金应当依法优先用于偿还欠缴养老保险费。